江西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营角上基地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营角上基地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10

招标详情

江西省地质局第七地质大队
联系人联系人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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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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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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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关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基地屋面防水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基地屋面防水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省赣****点击查看开发区赣通大道1号802)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19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概况及主要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基地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1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58.92

注:此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工期:2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外省来赣响应单位还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完成企业进赣信息登记。

(4)供应商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本项目(市政工程改造)业绩1个(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须体现项目名称、内容及双方盖章页))。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点击查看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在****点击查看现场领取或以发送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至****点击查看@qq.com 报名。

四、提交响应文件

2025年9月19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市**区赣通大道1号7楼开标室)。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将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点击查看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请各位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费以固定价8800元计取。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款按每月末形象进度进行支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扣除质保金后的剩余工程价款。

七、联系方法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大道25号

电 话:0797-****点击查看701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赣通大道1号802室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电 话:0797-****点击查看361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户 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支行(仅用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账 号:36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000018(仅用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公告附件:项目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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