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怡路生态停车场、金龙路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GXY-2025-042)

康怡路生态停车场、金龙路停车场充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GXY-2025-042)

招标详情

东莞市最美清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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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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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招****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电站建设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停车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主要建设内****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电站项目的土建工程和电气工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站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拆除320㎡混凝土路面,**320㎡混凝土路面,新装一台800KVA****点击查看电站及相关电力电缆敷设等;****点击查看电站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拆除340㎡混凝土路面,**340㎡混凝土路面;新装一台800KVA****点击查看电站及相关电力电缆敷设等,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64.14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641,419.13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641,419.13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72,226.56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62,933.79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中洲****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点击查看停车场、****点击查看电站建设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3.2.2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点击查看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开标会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一: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30(**时间),在****点击查看招标代理处(**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获取招标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均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均可)的复印件。

4.2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投标会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本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发布公告。

7.其它说明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7.3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单;◆其它: 不收取

注意:本****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自行承担延误风险,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文件中关于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7.4本项目定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清溪镇青湖**三路1号206室

地址:**市**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

邮 编: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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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李汉文

电 话:0769-****点击查看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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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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