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乡村振兴暨林业保护发展(一期)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郎溪县乡村振兴暨林业保护发展(一期)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9-17
郎溪****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9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条

立即监控

招标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镇中港西路 2 号

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镇郎步街道**街 39 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项目名称

**县乡村**暨林业保护发展(一期)项目EPC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16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凤飞路**县规划展示馆一楼、 **省**市燕南路17号、****点击查看区紫云大道9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1.00%;施工费下浮率:11.34%

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630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21分

项目负责人:胡浩(施工负责人)、钱文静(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工程师、工程设计-园林绿化设计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0656、202****点击查看0026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安****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

地址:**省**市**县宜沟镇**路中段**9号、**省**市**区**路468号通和大厦A座16层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1.00%;施工费下浮率:10.07%

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630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88分

项目负责人:李海岗(施工负责人)、王婉如(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中级)职称证书、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C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00000160、(2018)****点击查看0252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农林行业乙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华艺****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成员;****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7****点击查看广场B座12楼、**省**市**县高河镇皖河路欧陆风情街E-2幢108、**省**市**路459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1.00%;施工费下浮率:9.97%

工期:7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天,施工工期630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2.73分

项目负责人:孔令岳(施工负责人)、靳科技(设计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城市园林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9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056525、(2022)****点击查看012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温****点击查看公司(成员单位:**通和****点击查看公司、中冶华天****点击查看公司)、**县****点击查看公司(成员单位:****点击查看公司、中冶华天****点击查看公司)其联合体成员中的中冶华天****点击查看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了两个联合体,并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资格评审不通过。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2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36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杨工,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5788/180****点击查看501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1)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