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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徽运****点击查看公司高新区某项目土方综合运输服务(遴选招标编号:****点击查看,安****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项目二期土方外运工程),现遴选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成交人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报价:****点击查看5441.50元(含税)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徽运****点击查看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汽车客运西站三楼**徽运****点击查看公司业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71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