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博尔雅门前广场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博尔雅门前广场项目

发布于 2025-09-17

招标详情

伊春市金林区林投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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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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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点击查看广场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市****点击查看广场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市****点击查看广场项目;

2.2建设地点:**市金林区

2.3总投资:****点击查看732.07元;

2.4建设内容:人行道铺设、广场砖铺设、绿化工程、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给水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732.0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要求配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3.4信誉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公共**要素交易平台(http://ggzyjyw.****点击查看.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要素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缴费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24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有关手续请查看 **公共**要素交易平台(http://ggzyjyw.****点击查看.cn/xe/) 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公告期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下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

7.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13时30分。

7.3开标地点:**市****点击查看**广场5栋1318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要素交易平台(http://ggzyjyw.****点击查看.cn/xe/)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投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金林****点击查看客运站南50****点击查看消防队二楼东数第二屋

联系人:卢思良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8023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点击查看岗区文道街25-3****点击查看花园1-2栋1层15号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451-****点击查看9955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

附件(1)
招标公告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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