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陈集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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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陈集镇 | 村(社区) |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09-18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1500.00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一、项目概况 1.土地坐落:****点击查看社区4组、7组、8组、9组、10组。 2.招租面积:总面积1500亩(以实际测量交付面积为准)。 3.招租用途:粮食生产。 4.投标起始价:1050元/年/亩(不含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年/亩)。 二、合同签订及相关事项 1.中标方应于中标公示期(3天)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 2.签订合同后3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社区交清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全额租金、履约保证金、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年/亩)、水利工程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 3.土地租金以中标价为准,合同期内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于前一年10月1日前缴清,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并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0%(例:如果中标价为1050元/年/亩,则履约保证金为1050元/年/亩),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工作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履约保证金在土地流转承包期满后退回(履约保证金退回时不计利息)。 5.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内不得破坏耕作层或从事有损耕作土壤的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及土地用途。承包方需配合出租方完成秸秆禁烧、沟渠道路修建等日常管理工作,因承包方不配合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期内,如遇政策调整、项目建设及其他工作需要、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出租方需收回土地的,承包方需无偿退还相应土地,出租方按照退回土地面积及时间,退还相应比例的土地租金。 | ||
项目位置 | **市**区陈集镇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1.jpg2.jpg3.jpg4.jpg5.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4 (2).jpg4.jpg5 (2).jpg5.jpg1 (2).jpg1.jpg2 (2).jpg2.jpg5.jpg3 (2).jpg3.jpg |
所有权人 | 陈集社区4组、7组、8组、9组、10组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个人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是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是 |
报名时间 | 2025-09-19 09:00至2025-09-26 12:00 | ||
报名地点 | ****点击查看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09-26 12:00 | ||
交易时间 | 2025-09-26 14:30 | ||
交易地点 | ****点击查看 |
流转期限 | 10年0月 | ||
标段描述 | 一、项目概况 1.土地坐落:****点击查看社区4组、7组、8组、9组、10组。 2.招租面积:总面积1500亩(以实际测量交付面积为准)。 3.招租用途:粮食生产。 4.投标起始价:1050元/年/亩(不含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年/亩)。 二、合同签订及相关事项 1.中标方应于中标公示期(3天)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 2.签订合同后3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社区交清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全额租金、履约保证金、土地流转服务费(50元/年/亩)、水利工程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 3.土地租金以中标价为准,合同期内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于前一年10月1日前缴清,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并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0%(例:如果中标价为1050元/年/亩,则履约保证金为1050元/年/亩),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工作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收回土地经营权,土地招标依次顺延承包。履约保证金在土地流转承包期满后退回(履约保证金退回时不计利息)。 5.承包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内不得破坏耕作层或从事有损耕作土壤的经营活动,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及土地用途。承包方需配合出租方完成秸秆禁烧、沟渠道路修建等日常管理工作,因承包方不配合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期内,如遇政策调整、项目建设及其他工作需要、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出租方需收回土地的,承包方需无偿退还相应土地,出租方按照退回土地面积及时间,退还相应比例的土地租金。 | ||
交易面积 | 1500.00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787500.00 | ||
交易底价 | 105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魏哲江 | 联系电话 | 136****点击查看9825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