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日期:2025-03-05
项目名称 | **高新区碧莲路等三条路排水管道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点击查看示范区碧莲路(钦平陵村—**路)、文苑路(民主南路—迎宾路)、**路(文苑路—秦屯村)、沁泉湖公园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7000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法定代表人 | 张亚楠 |
联系人 | 许继冬 | 联系电话 | 155****点击查看9688 |
项目投资(万元) | 3366.88 | 环保投资(万元) | 16.8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30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对碧莲路(钦平陵村—**路)、文苑路(民主南路—迎宾路)、**路(文苑路—秦屯村)等3条路段的排水管道进行提标改造,并**1****点击查看泵站等。主要建设内容为:1、雨水管道改造方面:改造DN800-DN1800雨水管道5.4公里,改造雨水检查井260座,改造(增设)雨水口520座,增设感知设备(智慧井盖)18套等;2、****点击查看泵站方面:****点击查看泵站1座,同时配套DN800雨水排出管0.15公里。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须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合理布置声源,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远离声环境敏感区,不得在夜间从事高噪声作业,避免扰民。若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须按规定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并予以公告受影响公众。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晴天或无降水时,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道路等进行洒水降尘;对进出车辆限速。2)加强粉状物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输送过程中各连接法兰必须严密,运输散装建材和施工垃圾车辆需用篷布遮盖,防止物料飞扬。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废弃建材与原料,不得使用能耗大、污染重的施工机械。4)及时、定期清理并外运施工场地内道路、物料临时堆置场地的尘土及杂物。 | ||
承诺:****点击查看 张亚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张亚楠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00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