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东平渔港改造工程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咨询】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东平渔港改造工程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咨询】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9-1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点击查看
**渔港改造工程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渔港位于**省**市**区**镇,渔港地处粤西中部沿海葛洲湾内,东临珠江三角洲,西临**半岛,面向广阔的**,渔港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2′25”、北纬21°45'45”)。 **渔港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码头650米(含渔港生产服务设施)、引桥150米、护岸修复 440米、防波堤 788 米、港区道路1010.08米、疏浚工程60.28万立方米。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对**渔港改造工程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 服务机构须对项目合同条款、服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积极配合委托人的业务开展,确保报告全面、准确 、完整,并顺利完成相关工作。
2501-441704-18-01-974481
投资额(¥437,673,900元)
备案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服务,且****点击查看超市; 2.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 3.资质要求:服务机构需具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能力,具有工程咨询资质。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各项条件,丰富的业绩经验,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按合同约定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采购预算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计取项目服务费用。
2025-09-22 17:30:00
附件(1)
东平渔港改造工程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需求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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