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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小组棚户区改造项目 土地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21 18:10一、项目概况
2023年10月25日,****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小组危房改造项目纳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小组实施土地房屋征收。征收****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农场****点击查看小组),总面积24.34亩。涉及住户42户。
二、征求公众意见及联系方式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等的要求,征求公众对项目社会稳定的影响,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实施持何种态度,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和反馈意见,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和以下单位联系:
实施单位 | 评估单位 | |
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
电话 | 0691-****点击查看962 | 0691-****点击查看828 |
邮箱 | ****点击查看@qq.com | ****点击查看@qq.com |
联系地址 | ****点击查看 | **市旅游度假区曼景法大门右转150米A-168号 |
联系人 | 储照辉 | 李立强 |
三、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区域内及可能受棚户区改****点击查看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项目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棚户区改造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4)棚户区改造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棚户区改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6)对棚户区改造持何种态度;(7)对棚户区改造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整治工作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实施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部门、信访局。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