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挑水河片区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西秀区挑水河片区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于 2025-08-0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公开招标的**区挑水河片区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于2025年07月23日11时00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各投标人: 我单位实施的**区挑水河片区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监理于2025年7月23日在**市进行开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7月28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接到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未签名被废标的质疑,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文件未明确规定注册证书必须手写签名才有效,以住建部门核发的电子证书或加盖执业印章为准。注册证书的核心效力取决于证书编号是否真实有效,而非是否手写签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规定监理文件需总监签字,但该规范属行业标准,不直接决定投标有效性;《中华人民**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一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令第20号)关于电子证书效力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应以官方电子证书(如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签发的PDF版)为准,其电子签章(含二维码验真)已满足《电子签名法》要求;****点击查看公司因总监注册证书个人未签名而被废标处理,根据以上文件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需要签名而废标或无效标,属于非实质性偏差,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的“补正优先原则”,即对于投标文件的非实质性瑕疵,评标委员会应首先给予投标人补正机会,而非直接否决投标。以下是该条款的详细内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示投标人补正:(一)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的;(二)电子签名不符合规定的;(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形式问题。 为保障各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研究决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结果公示至2025年08月12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点击查看水务局(137****点击查看9366)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85****点击查看913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99****点击查看1939

2025年08月08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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