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陆域基坑、围堰护岸、大堤等第三方监测第1次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陆域基坑、围堰护岸、大堤等第三方监测第1次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

发布于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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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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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5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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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隧道工程陆域基坑、围堰护岸、大堤等第三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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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市**区**隧道工程陆域基坑、围堰护岸、大堤等第三方监测
第1次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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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市**区**隧道工程陆域基坑、围堰护岸、大堤等第三方监测

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 28 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第58页,与招标文件第92页关于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我司在查阅《**市**区**隧道工程陆域基坑、围堰护岸、大堤等第三方 监测》招标文件中,发现如下疑问,请核实:招标文件第58页,“附件二: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中,第1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岩土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这一条与招标文件第92页表“2.其他管理人员(5.0分)”中(1)人员类型:技术负责人(1人)中,“……具有岩土或测量相关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相矛盾,请明确是否可以提供“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附:相关条款文件截图

答:可以。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二: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中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序号

项目职务

资 格 要 求

最低数量要求

1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岩土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

序号

项目职务

资 格 要 求

最低数量要求

1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岩土或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

1.本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点击查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西座四楼

地址:**市禅**季华六路11****点击查看中心1602

联系人:曾工

联系人:张工、陈工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6885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6408、150****点击查看4316

2024年07月28日

2025年07月28日

附件(2)
监测-第1次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正式发布稿-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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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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