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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乐居﹒锦绣**室外附属工程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乐居﹒锦绣**室外附属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
开标日期:2025年08月20日
**县乐居﹒锦绣**室外附属工程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省**市**县半塔镇滁天东路2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陆仟柒佰柒拾肆万贰仟壹佰陆拾陆元伍角(¥****点击查看2166.50元)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镇人社大厦九楼
联系人:黄春磊
联系方式:187****点击查看867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蜀****点击查看中心B3栋1811室
项目负责人:洪琼怀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0582 181****点击查看3811
公示期: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蜀****点击查看中心2-B3栋1811室,联系人:洪琼怀,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58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委员会、**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点击查看中心三楼法规监督股,联系人:吴昊,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02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