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25年8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变更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3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备注:1.提供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修改为:
3.3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与航道工程)证书。备注:1.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至:2025年8月1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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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