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债务减免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债务减免公告

发布于 2025-09-04

招标详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8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86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债务减免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4

****点击查看拟对持有的贵****点击查看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债务减免,现予以公告。

资产名称:贵****点击查看公司债权

种类:债权类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贵****点击查看公司

所在地: **市

一、债权情况

(一)概况

基准日:2024年1月28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其他(诉讼费用等)

债权合计

担保情况

1

贵****点击查看公司

2610.00

432.46

0.00

3042.46

抵押1:冯予,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区**路8号1层5号12.48㎡、6号71.96㎡、7号11.27㎡、2层126.35㎡、**市**区**路8号4号小吃楼1层4号19.53㎡、**市**区**路风味小吃搬迁房1-3号190.83㎡的六套商业用房;

抵押2:冯想,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区**路8号4幢1层75.06㎡、2层160.91㎡、**市**区**路2号1层93.44㎡、2层138.14㎡、3层70.22㎡、**市**区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御熙谷A7栋561.04㎡的3套商业用房;

保证:冯予、冯想、付倪萍为前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合计


2610.00

432.46

0.00

3042.46


(二)债务人情况


名称


成立

日期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

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行业分类


登记状态

贵****点击查看公司



1996/11/18

**省**市**区毓秀路68****点击查看花园综合楼25,26层A号



冯予


人民币6000万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具体内容以资质为准);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具体内容以资质为准);绿化施工;土地治理;筑路机械、汽车配件、建筑材料、二、三类机电产品的批零兼营。

建筑业



存续

(三)担保情况

1、抵押1:冯予,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区**路8号1层5号12.48㎡、6号71.96㎡、7号11.27㎡、2层126.35㎡、**市**区**路8号4号小吃楼1层4号19.53㎡、**市**区**路风味小吃搬迁房1-3号190.83㎡的六套商业用房;

2、抵押2:冯想,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市**区**路8号4幢1层75.06㎡、2层160.91㎡、**市**区**路2号1层93.44㎡、2层138.14㎡、3层70.22㎡、**市**区新添大道南段289号中天御熙谷A7栋561.04㎡的3套商业用房;

3、保证:冯予、冯想、付倪萍为前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4、诉讼情况:未诉讼。

二、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债权资产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3、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4、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5、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6、抵押物可能存在长期租赁,租赁情况不明等有损抵押权的事宜。

三、债务减免内容

处置金额:261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我司拟对贵****点击查看公司不良债权资产以债务减免方式进行处置,即债务人担保人通过现金偿还归还我司2610.00万元的借款本金后,我司对其剩余债权金额予以全部减免。

2.若债务人担保人未按协议约定还款时将取消债务减让并恢复对本不良债权资产全部债权的权利。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4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效。

五、处置方式:债务减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减免事宜相关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减免公告活动的举报,具体详见https://www.****点击查看.com/Hiring.aspx?liName=64。若无其他投资人提出以高于处置金额收购意向,或其他投资人提出的收购条件劣于现有方案的,我司将按现有方案进行处置。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1170

传真:/ 邮政编码:550003

通讯地址:**省**市**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5427

****点击查看监管局监督电话:0851-****点击查看7052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