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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5-09-12】
森**侧一号地块考古土方配合工程
(重发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森**侧一号地块考古土方配合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查看(招标人)委托****点击查看(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
2.1.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森**侧一号地块考古土方配合工程 ,复耕面积约74亩,预算 97.77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1.3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根据根据考古进展而定);
2.1.4其他: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为地块考古而进行的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恢复原貌,挖掘土方配合台班,以及为保障工作过程中符合污防管理要求而设置的围挡、绿网等防尘措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②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2021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业绩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3.5.1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内容包括:
A.《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或《专业工程分包备案表》;
B.施工合同;
C.竣工验收证明书;
D.施工合同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需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所承担的业绩。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18日16时整(**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下午13:30(**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点击查看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点击查看2187(CFCA)、0512-****点击查看6950(**数科CA(原国信CA))。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万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9.8本工程执行常新管发201233号《****点击查看管委会施工单位黑名单记录制度的暂行办法》文件,若有发生列入黑名单记录范围的情况,将被列入碧****点击查看开发区黑名单。列入碧溪街道、****点击查看开发区施工单位黑名单记录的单位禁止投标。
9.9说明: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10(1)小市地块考古土方配合工程 (2)森**侧一号地块考古土方配合工程(重发公告) 以上两个工程互不兼中,先开(1)再开(2)。(如果投标人已在先开标****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工程中参与评审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市通港路88号**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倪杰
电话:0512-****点击查看983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琴川街道陆樟路10号
联系人:周怡
电 话:0512-****点击查看3990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
12.1请各投标单位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下载中心。
12.3本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点击查看中心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