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细则表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50
评分因素
评分准则
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满足询价函要求且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标价)×50
2
技术部分
40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一)评审标准:
具有一级造价师证书得15分,具有二级造价师证书得10;
本科或以上学历得5分,专科学历得2分,专科以下不得分;
具有市政工程道路相关经验的,得10分;
专家根据负责人履历合理性评分:优得10分,良得6分,中得4分,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10
同类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市同类项目业绩,满足2项得6分;超过2项部分每多一项,加2分。最高得10分,低于2项不得分。
(二)证明文件:
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