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文件修改V2

【泊头市大运河国家步道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文件修改V2

发布于 2025-09-09

**市大**国家步道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澄清V2

修改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修改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付款方式:

1.主要工作(合同另行约定)完成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4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含全部监理日志)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

3.相关审计部门确认结果后,拨付至监理合同金额的97%;

4.监理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完成后,拨付全部剩余费用。

修改为:

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工程竣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含全部监理日志)后,拨付全部剩余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9日

附件(1)
wKj-Zmi_esCAHON0AAG0iZSeaq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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