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国家步道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澄清V2
修改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
修改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付款方式:
1.主要工作(合同另行约定)完成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4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含全部监理日志)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
3.相关审计部门确认结果后,拨付至监理合同金额的97%;
4.监理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完成后,拨付全部剩余费用。
修改为:
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工程竣工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含全部监理日志)后,拨付全部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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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