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租方,应在挂牌****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转让标的按交付时现状移交,其中转让标的的面积以现房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如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 4、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开始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移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移交前的权利和义务由转让方享有与承担。 5、转让标的在移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日后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标的转让后涉及权证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如需交纳房屋维修基金,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因办理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其他各项税费按国家相应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7、标的权证变更或转移登记过程中如需交纳土地出让金,****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时间及工作流程安排办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协助;因此产生的权证变更或登记的时间延迟,甚至由此产生的过户障碍,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8、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点击查看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9、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各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关于标的过户的要求等其他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受让标的;如受让后标的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土地过户变更等手续,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10、转让标的价款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意向受让方若符合当地购房按揭政策,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购买标的房屋办理贷款,标的房屋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标的房屋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转让价款和交易手续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转让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点击查看银行贷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首付款(不低于转让价款的30%)尾款和交易手续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点击查看银行贷款方式付清(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手续);已付款、贷款之和不足转让价款的部分,受让方需将该不足部分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自然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点击查看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点击查看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交易完成后,如受让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点击查看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增值税(税率为:5%)专用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12、现场勘查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95****点击查看5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