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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铁松香窝路13号厂房屋顶447.84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致: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 清溪镇铁松香窝路13号厂房屋顶447.84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自筹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清溪镇铁松香窝路13号厂房屋顶447.84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清溪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本项目采用1台0.4kV并网计量柜,3台150kW组串式逆变器,单晶硅组件720W/块组件622块,装机容量447.84kWp。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点击查看965.79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点击查看965.7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381459.72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 91352.08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和兴****点击查看公司,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点击查看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清溪镇铁松香窝路13号厂房屋顶447.84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电力电缆、桥架、防雷设施、光伏逆变器、光伏组件、光伏并网计量柜、支/吊架、基础型钢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 年 01 月 24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以下任一许可证书: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须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且许可等级符合下列任一情形:
①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核发的许可证,等级为三级或以上;
② 2025年7月1日前依据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等级为五级或以上。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
3.3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 黑名单 的;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建立**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
3.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3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点击查看(**省**市**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会时间: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地点: **市清溪镇铁松路252****点击查看村委会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 在****点击查看公告栏发布。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它: 。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点击查看;
电话: 0769-****点击查看0018 ;
地址: **市清溪镇铁松路252****点击查看村委会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8.2 其他 /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清溪镇铁松路252****点击查看村委会 地 址:**省**市**街道雅园盛园街16号2栋202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梁远程 联系人:周旭
电 话:0769-****点击查看0018 电 话:0769-****点击查看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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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