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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县吴山镇乡村**项目—薛店村安置点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09-09
**县吴山镇乡村**项目—薛店村安置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答疑2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问1:我单位在“投标制作软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上传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后,承包人实施计划上传空白页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附图如下:
答1:上传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后,承包人实施计划上传空白页予以认可。
问2:我单位在“投标制作软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上传设计方案1后,请问设计方案2、设计方案3、设计方案4上传空白页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附图如下:
答2:上传设计方案1后,设计方案2、设计方案3、设计方案4上传空白页予以认可。
问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装配率不低于70%,全装配式预制构件价格占总造价较高。清单中全装配式预制构的综合单价均较低,例如010****点击查看06001全装配式预制墙(地上)全费用综合单价为1156.15元/m3,其单价远低于预制构件生产成本价及市场价,该部分价格对总造价影响较大,请核实全装配式预制构件的综合单价是否有误请明示。
答3:经核实综合单价无误,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本项目为EPC项目,包含设计工作,招标文件第12页第1.3.2条“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0月10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4年11月10”给出了30天的设计工作时间,后面要求“40平方模块化建筑(7栋、8栋共8户)作为项目展示区,要求中标后30天内完成”,中标后30天尚未完成施工图设计,是否改为“开始现场施工30天内完成”,请明示。
答4:招标文件修改为“40平方模块化建筑(7栋、8栋共8户)作为项目展示区,要求中标后40天内完成”。
问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按总价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暂列金)/(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得出的费率Y视同为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中标费率,合同结算的清单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Y(举例说明:假如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 ****点击查看7787.92元,中标费率Y=(****点击查看7787.92-****点击查看600)/(****点击查看6084.9-****点击查看600)=80%,则土石方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的“平整场地”结算时清单单价为0.92元/m2×80%)”。其中中标费率Y=(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暂列金)/(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与举例中****点击查看600(暂列金和暂估价合计)不符,请核实中标费率的公式是否有误,请明示。
答5:招标文件3.2.5条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第1条变更为“本项目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按总价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暂列金-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暂估价)得出的费率Y视同为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中标费率,合同结算的清单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Y(举例说明:假如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点击查看7787.92元,中标费率Y=(****点击查看7787.92-****点击查看600)/(****点击查看6084.9-****点击查看600)=80%,则土石方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表中的“平整场地”结算时清单单价为0.92元/m2×80%)。”合同和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涉及的该条款做相同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吴山镇吴王大道与车左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夏李军
电 话:0551-****点击查看900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俞凡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1975、0551-****点击查看1978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2024年09月18日
原项目名称:**县吴山镇乡村**项目—薛店村安置点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09-09
**县吴山镇乡村**项目—薛店村安置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问、我司拟参与投标的**县吴山镇乡村**项目—薛店村安置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现对招标文件第74页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企业实力:“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点击查看基地得2分。注:投标人****点击查看建设部门官网公示截图及链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的评分要求,有如下疑问:
因具备该项实力要求的企业较少,****点击查看公司多为非施工企业,请问我司与非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是否****点击查看公司或子公司获得省****点击查看基地,我司作为本次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是否认可
答:(1)你司与非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予以认可。(2)你司作为本次的投标人进行投标,****点击查看公司获得省****点击查看基地不认可;****点击查看公司或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吴山镇吴王大道与车左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夏李军
电 话:0551-****点击查看900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俞凡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1975、0551-****点击查看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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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2024年09月14日
原项目名称:**县吴山镇乡村**项目—薛店村安置点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4-09-09
**县吴山镇乡村**项目—薛店村安置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及补疑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变更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第4条第1句“工程施工前,中标单位应出具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并进行施工图审查。”修改为“工程施工前,中标单位应出具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合同中涉及的该条款做相同修改。
2、招标文件附录5中设计负责人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变更为“1.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二、招标文件补疑
本项目设计费不单独列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吴山镇吴王大道与车左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夏李军
电 话:0551-****点击查看900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俞凡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1975、0551-****点击查看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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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