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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莎申请****点击查看**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本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点击查看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对该案采取随机、轮候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公司成立于2018年07月19日,注册地位于**省**市**区**路188号中信**一号1923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四徕。经营范围包括住宅房屋建筑;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及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装饰材料、钢材、电力照明设备的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已被列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一、二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因该案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所涉债权债务较多,为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申报的****点击查看事务所,且具有复杂的强制清算案件的办理经验;
4、申报机构拟委派办理本案的团队负责****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布一致。根据本案审理需要,团队成员中至少应当包含一名熟悉财务的成员。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1日下午17:30止;摇号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10:00。
2、报名材料提交:申报机构无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附件1清单内容按顺序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编后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3、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该案管理人,本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选取3~5家直接进入摇号环节。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2家机构作为管理人(第二家中签机构为备选),已确定为管理人的机构,不参与本次其他案件的摇号,如仅一家申报机构符合条件,则本院将轮候顺序名单中补足三家符合公告条件机构随机摇号确定。
联系人:李谨希(****点击查看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