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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市县部分)的通知》(湘财预〔2025〕120号)、《****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工作与开展“身边增绿”试点活动的通知》(湘林办造函〔202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建设任务
**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任务2513.3亩,其中:造林163.3亩,为“身边增绿”试点活动试点村的“四旁”绿化;森林质量提升2350亩,包括森林抚育(不涉及采伐)1550亩和退化林修复(涉及采伐)800亩。
二、基本原则
项目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计划、择优、绩效的原则,由实施主体自愿申报。
三、补助标准
根据下达建设任务和下达资金及申报入库的 2025 年项目建设内容,造林(“身边增绿”试点活动)补助1500元/亩,森林质量提升退化林修复(涉及采伐)补助1000元/亩、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不涉及采伐)补助300元/亩。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市行政区域内对营造林土地拥有使用权或经****点击查看机关除外)或个人,自愿承担造林(“身边增绿”试点活动)、森林质量提升任务且愿意对项目区连续抚育三年。
(二)适用范围
森林质量提升退化林修复(涉及采伐)适用林龄为11年以上的针、阔叶林,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不涉及采伐)适用林龄为4-8年的人工纯林。不得将短轮伐期用材林、 未成林造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林纳入支持范围,不得将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枝、割灌除草、浇水、施肥等辅助措施作为单独措施。涉及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的,须提前征求其管理机构意见。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须连片实施面积30亩以上(单个小班不少于30亩),单个农户连片面积小于30亩、多个农户连片面积30亩(含)以上的可以联合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协议委托第三方营造林的,第三方可作为申报主体。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退化林修复(涉及采伐),项目申报实施地点必须全部在长株潭生态绿心区范围内。
(三)申报资料
1.**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为单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报主体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建设实施地点位置图、林权证复印件、承诺书。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公开申报。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申报主体填报《**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项目所在地村、乡镇(街道)初审核实并签字盖章后附其他申报纸质材料各一份,****点击查看林业局办公楼80520室造林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良圣,电话:****点击查看2929、138****点击查看5614)
(二)加强管理。申报主体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项目管理黑名单。同一地块且同一实施内容近五年已经享受中央、省级林业奖补资金的不得纳入本次项目补助范围。
(三)全程监督。项目实施监督电话:****点击查看5656(局机关党委办)。
附件:1.**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