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监理答疑回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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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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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招标文件-****点击查看湾新区沙角安置房建设工程监理(发布稿)》第34-35页,附件三: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人员配置要求与“监理招标技术文件及附件《(沙角)监理招标技术要求****点击查看0815》”第10-11页的人员配置表要求内容不一致,请问应按哪个要求配置人员,请明示。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为本招标项目投标阶段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人员满足该要求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对于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按“附件三: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派驻人员外,尚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人员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