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佩兰书室修缮工程(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佩兰书室修缮工程(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于 2024-11-25

评审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工程名称:

**市不可移动文物佩兰书室修缮工程(第二次)

工程地址:

**省****点击查看社区北村大街61号

评审办法:

经评审一次平均值法

第一中选

候选单位:

****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906866.63元

第二中选

候选单位:

梅****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878824.69元

第三中选

候选单位: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959157.92元

建设规模:

详见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及补充图纸、需求书、中介预算、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的资料。预算金额:****点击查看805.18元。

工期要求:

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期:

2024年11月25日9点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7点30分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7日17点30分前向****点击查看反映。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60-****点击查看3303

1、投诉人必须是竞投人、竞投项目或者竞投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诉方式: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书内容包括: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⑦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