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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 S548 线儒家井至田寮仔村段(**港进港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
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
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等文件要求,在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提交《省道 S548 线儒家井至田寮仔村段(**港进港公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总结报告》,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材料,完成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后验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报备回执。具体以合同为准。 | ||
否 | ||
其他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无 |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120,000元 | ||
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 ||
是 | ||
否 | ||
2025-09-22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