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苏坑镇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东路(勘察)

永春县苏坑镇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东路(勘察)

发布于 2025-06-23

招标详情

永春县金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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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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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苏坑镇****点击查看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东路(勘察) (项目名称) **县苏坑镇****点击查看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东路(勘察)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 邀请书

致:**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勘察院、****点击查看勘察院:

1.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的编号为 ****点击查看号的**县苏坑镇****点击查看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东路(勘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申请专项债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县苏坑镇****点击查看园区建设项目——园区东路(勘察) ;

2.2. 建设地点:**县;

2.3. 工程建设规模:园区东**起省道315,北至园区北路,道路全长788.943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18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边坡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费约23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项目岩土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规划验收备案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等勘察作业,技术服务,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5.2.内容:(1) 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测试等工程勘察服务及后期服务(包括应按招标人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详勘服务) ;(2)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试所包含的全部作业、试验,出具详细勘察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根据发包人需要出具勘察中间成果,以及配合工程设计、工程报批、工程施工,开展工程检查,参加工程验收等后续技术服务工作。

2.6. 计划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

2.7. 勘察周期:30日历天,自发包人开工通知书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勘察人提交合格完整的勘察成果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不要求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 年6月28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到 ****点击查看办公地点(地址:****点击查看路379号荣誉.**国际公寓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中标人于中标当天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建设单位的账户中;或②从****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年7月14日 0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点击查看开标室;

7.2.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改由本单位的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费用

本工程勘察费最高限价20万元(含所有测试费和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它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6月28日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公示栏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 ,邮编: 362600 ;

电话:159****点击查看5420 传真: ;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 **县**路379号二楼 ,邮编: 362600 ;

电话:0595-****点击查看6758 传真:0595-****点击查看6988 ;

联系人: 王先生 。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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