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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树村村道修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点击查看建设的枫树村村道修建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组织(公开)招标。于2025年8月27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230元,根据现场摇号,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A:6.2%,评标基准价 ****点击查看669.74 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项目负责人:王昱元,投标报价:****点击查看103.28元,投标工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项目负责人:郑杰,投标报价:****点击查看103.28元,投标工期:9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舟****点击查看公司,项目负责人:许亮亮,投标报价: ****点击查看837.44 元,投标工期:90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商务标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核查发布日期为2025 年8月25日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2)详细评审内容第②条款,****点击查看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被否决。故****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在陈述和答辩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市****点击查看**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视作放弃参与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环节作不通过处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陈述和答辩环节评审不通过的,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8月28日始1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80-****点击查看751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80-****点击查看900
行政监督:****点击查看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点击查看537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