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绿美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

连平县绿美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于 2025-05-30

连发改投审〔2025〕37号

****点击查看改革局关于**县绿美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点击查看政府:
《关于请求对**县绿美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给予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县绿美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点击查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元善镇圩镇范围内。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是**公园示范点建设子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项目总规划面积4230亩,建设内容包括:精准提升示范点森林质量和景观效果、景观节点营造、森林步道建设、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县李花谷郊野公园建设子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景观节点营造工程(湿地景观提升、竹亭)、科普教育径(建设工程结合登山径)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基础游憩设施、配套服务设施、标识系统和安全应急防灾设施等),打造一个群众“愿意去、可以去、值得去”的休闲场所。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3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133.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92万元、预备费用62.4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2024年省际边界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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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