汫洲镇红山南、北路风貌提升项目

汫洲镇红山南、北路风貌提升项目

发布于 2025-04-21

饶发改投审〔2025〕73号

关于汫洲镇红**、北路风貌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井洲****点击查看公司:
《关于要求审批汫洲镇红**、北路风貌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三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汫洲镇红**、北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花岗岩石材铺装524平方米,人行道铺装7327平方米,路沿石建设2900米,拆除人行道约1900平方米,仿鹅卵石花池建设约144米,文化石贴面花池建设约358米,海蛎壳装饰墙建设43米,3米石挡墙建设约1265米,3.5米石挡墙建设约1230米,护栏建设约2810米,花架建设一项,河道清淤约12000立方米,顶管约96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249.34万元,其中:工程费999.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9.63万元、预备费110.12万元。项目建设所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我单位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十、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准备工作,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点击查看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点击查看**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