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即资格后审的项目]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资质条件: (1)①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备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设计资质单位)。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已中标未开工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以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须一致,如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点击查看.cn/home)查询截图),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上述人员配置要求中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该人员无注册证。 财务状况要求: 无要求。 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1.4.3项所列情形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和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年限由投标人单位出具证明。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2)施工员1名、质检(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附身份证、岗位证或投标单位任职文件(或任命文件)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的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注:上述人员配置为本项目投标最低人员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的权力,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如相关法规有强制性规定的,其人员按相关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配备完善。上述人员配置要求中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该人员无注册证。同一人不得兼任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