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关于嘎****点击查看农场二胶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为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点击查看农场二胶厂实际情况,经研究,****点击查看农场二胶厂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一、房屋征收范围
****点击查看农场二胶厂居民组,四至界限为:东邻万景大道;南邻翰林苑小区;西邻026乡道(曼阿路);****点击查看农场。
二、房屋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实施单位
项目的实施由****点击查看主导。
征收部门:西双****点击查看规划局。
实施单位:西****点击查看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691-****点击查看070。
三、房屋征收实施时间
自2024年10月13日起至项目征收完成之日止。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签约期限:自****点击查看下达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20天内。
五、房屋征收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按照《****点击查看区管委****点击查看农场二胶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征收地上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六、投诉、举报、监督部门及电话
为确保本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法规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办公地点:西双****点击查看规划局****点击查看法规科
监督电话:0691-****点击查看063
七、其他事项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存有异议的,可自本征收决定之日起60****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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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