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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精神康复综合楼大门通道道路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12.1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内容说明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大小要求 | 备注 |
1 | 道路扩建工程 | 1 | 项 | 医院门口约75米道路宽度加宽至14米,要求场地平整、混凝土硬底化20CM、沥青铺面、道路划线、修建排水沟及盖板并做好路旁土坡防护(具体可到我院现场查看) |
三、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不满足其中一项的,不具备投标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施工方案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社保证明、中小企业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提交的报价请严格按照采购内容说明的格式进行整理。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质量与价格最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院将在7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中选人资格的取消及重新选取中选人
需报名的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服务机构存在以下行为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1.中选机构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2.超出公告需求范围,擅自提高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3.中选服务机构中选后未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安排专责人员,携带相关材料与业主单位接洽。
4.中选机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于中选单位原因,中选单位未能按公告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5.中选机构未按业主要求的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设备验收不合格。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4日下午5时前,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送至****点击查看综合楼二楼(接受邮寄,到付拒收),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点击查看@163.com[须在邮件标题写明采购公告名称,且须打包为一个文件上传,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投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市**镇冈溪路252号
邮 编:513400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136****点击查看6125;0763-****点击查看312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