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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点击查看严管区扩容改造建设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如下:
1、其主要内容为室内装修改造和室外附属改造两部分。其中室内装修改造包含尚法楼四五层室内地面、墙面、天棚、门窗、强电及给排水;崇德楼二至五层室内局部地面铺贴、天棚、墙面无机防霉涂料、4-5层窗户、强电;创新楼室内地面、2-4层教室墙裙、墙面天棚无机防霉涂料、五层天棚吊顶、强电等全部翻新改造;室外附属改造包含灌木砍伐及土方开挖、破除混凝土旧路、垃圾外运、浇捣混凝土道路、**篮球场、室外铺贴透水砖、镀锌铁艺栏杆安装等内容。
2、具体详见项目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2013年版)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3、《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 244-2011)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5、《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25)
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9、《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10、《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1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12、《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1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
14、《**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7)
1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年版)
16、《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17、《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18、《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
19、《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20、《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JGJ345-2014)
21、《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
22、《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2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24、《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2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1348-201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2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
29、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5
30、电气施工要严格按照电气安装施工规范,依建电施和本设计施工,未说明事项《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增订本)及《建筑电气通用图集》施工。
31、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年《**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32、湘建价〔2021〕238号关于发布《**省房屋改造加固及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33、湘建价[2022]146号文《**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
34、湘建价建[2025]18号湖****点击查看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
35、材料价****点击查看评审中心发布的2025****点击查看中心材料价格手册(签章版)以及施工36、同期《**建设造价》2025年06月刊。
36、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
三、技术规格:具体详见项目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工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工。
2、实施地点:****点击查看内。
五、服务标准:(一)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标准,且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样品送至采购人,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才能投入使用;设备采购,需提供厂家相关资料,经采购人许可后才能采购。所有进场材料需要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规定进行见证抽样送检(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情况,按当地要求检验频次执行)。
2、施工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
2.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说明进行施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如确因图纸有误或施工原因需修改时,需经过采购人同意,由采购人核发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
2.3、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允许自行封闭,否则该部分工程将不参与结算。
2.4、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承重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负责项目全过程(包含项目前期、采购、运输、施工及安装、验收、运营保养等)的安全管理,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成交供应商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5、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设施维护服务无法正常进行或引发纠纷、造成影响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一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及对采购人的赔偿,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2.6、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要求施工人员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管理或施工不当等造成的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7、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3、安全文明施工
3.1、制**全目标: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制定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和措施,确保无任何机械、消防及人员伤害伤亡、伤害事故发生。
3.2、加强职工入场安全文明教育,制**全文明操作规程及现场“三防"预案。
3.3、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3.4、施工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戴好安全帽,防止抛物、坠物。
3.5、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安全标志牌或警示牌。
3.6、对施工过程中所生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
3.7、确保做到文明施工,所有材料分类堆放,做到工完料尽。
(二)质量保证
1、质量标准:合格。
2、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点击查看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执行。
(三)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省建筑工程****点击查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相关标准配备执行。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任何所有费用。
1、本项目成交金额不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审核结算评审后的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文件等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工程变更: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原则上工程施工不允许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建设单位应严格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部门备案。
3、本项目材料价格执行与项目同期匹配的《**建设造价》及市场相关材料价格。
4、当本服务可能会因不可预见因素发生增减或取消或相应延后时,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之,最终解释说明权归属采购人。
5、供应商对本采购需求的理解、解读和咨询,均属自主行为,采购人不进行任何承诺,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和后果均由供应商自主承担。
6、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及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采购项目进行转包或非法分包;不得化整为零转第三方,一经查实,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约,并保留追诉权。
7、供应商应当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自身所有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员工、受众、其他第三方等人员),如出现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造成第三方伤害、伤亡、损失的等与之相关的一切风险时,供应商将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人或第三方等因上述遭受损失、伤害、伤亡的,供应商还应当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等一切损失。
8、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保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本项目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内容。
9、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结算方法
10.1、付款人:****点击查看。
10.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10.3、付款条件: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70%的合同价款,****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97%的合同价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
10.4、实际****点击查看财政局拨款及支付办理进度为准,采购方不承担因市财政资金下达延迟等原因造成工程价款支付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工程款支付最终以市财政审批支付的进度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索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
10.5、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不计算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11、工程变更
11.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11.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