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蔡县城投﹒东湖壹号(南区)项目 电梯(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蔡县城投﹒东湖壹号(南区)项目 电梯(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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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4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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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县城投﹒**壹号(南区)项目 电梯(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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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县城投﹒**壹号(南区)项目,工程造价约1.818亿元,工期720天,项目位于**省**市**县古吕大道与**路交叉口西北侧,总建筑面积80748.60㎡,涉及13栋二类高层住宅楼和1栋多层公共配套用房,涵盖土建、装饰装修及安装等专业。1#楼(0/2F)框架结构,建筑高度9.55m;2#、3#、5#、8#、9#楼(-1F/11F)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32.45m;6#、10#、11#、12#、13#、15#、16#、18#楼(-1F/13F)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38.25m;地下建筑面积为11577.70㎡,层高有3.6/5.0/5.1/6.3m,其中人防工程面积为3985.39㎡。

1.2公告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1

直梯

16

2

直梯

1

3

直梯

10

说明:

上表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的质量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作为合同价款的支付依据。

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

1.过程(中期)结算

1.1每月16日前,乙方应将结算及过程中施工原始资料报送给甲方确认并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到甲方进行审核结算,开据结算单进行中期结算。

1.2若乙方未及时报送结算原始资料,甲方有权单方编制当月(期)结算资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结算意见。

1.3甲方结算时将扣除乙方调拨材料费、超用材料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用、水电费、违约金、行政处罚、质量保证金、农民工资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1.4甲方项目经理审核完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签署意见后项目财务部确认。

1.5如果所结算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数量、有新增单价或新增细目的,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工程数量调整单或补充协议后方可结算。

1.6当月进行结算,中间不临时借款。

2.完工最终结算

2.1最终结算,由甲方项目总经济师(或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现场验收工程实体并确认完工工程数量、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2.2乙方应自合同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向甲方递交手续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安排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如工程结算资料不完整,乙方需重新补充直至完整。甲方将据此开具结算单进行最终结算,如乙方逾期不报送视为承认甲方的结算意见。

2.3若乙方未在交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提交书面结算资料,甲方有权单方编制并出具最终结算单并且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结算意见,乙方应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2.4甲方物设部门将完工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进行总量复核,分析差异原因,对于超设计量结算的工程提供书面说明;对中间结算中的错误、疏漏进行修正,确定最终结算 “工程数量签认单”,并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办理“最终结算表”。

2.5甲方与乙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明确本期结算为最终结算,写明合同累计结算总额、各项扣款,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等事宜。该《最终结算协议》经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2.6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通知、工作联系单3天内没有书面回复予以否认和修改的,视为乙方已经接受,并作为合同附件及最终结算的依据。

2.7乙方应投入资金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作为乙方对外欠款的理由,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甲方不予结算。

2.8未按上述程序进行的中期结算和最终结算的任何单据或签字不全的单据,甲方将视为个人行为,均不能作为中期结算和最终结算的依据。

2.9工程不满足质量、安全及环保、工期要求的,甲方不予结算。双方应在合同工程全部完工三个月内办理完成最终结算手续,如果因乙方原因在三个月内未办理完成最终结算手续,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对结算款的结算。

3.支付:

3.1乙方须持结算单、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及结算人员身份证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否则甲方不予支付。

3.2甲方支付每期结算款时,应按合同约定扣除应扣款和暂扣项.

3.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期进行结算的,甲方有权不予进行资金支付。

3.4甲方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统筹支付。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款以业主支付甲方对应工程内容的结算款为前提条件,若业主延期向甲方支付结算款,甲方也将按规定推迟向乙方支付结算款,乙方承诺不因此向甲方索赔。施工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支付每一期结算款的比例和金额不得超过项目主合同约定的业主向甲方支付结算款的比例和金额,亦不得超过业主向甲方实际支付的结算款金额,乙方承诺不因此向甲方索赔。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统筹支付。甲方书面下达正式订单后一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进场电梯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提货前一个月内再支付至该批次进场电梯金额的50%,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该批次进场电梯金额的80%,该批次进场电梯金额的12%顺延至下批次电梯进场金额中支付,该批次进场电梯金额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甲方可统筹支配该保证金并用于相关费用支出;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最高返还已扣保证金的50%。在双方办理最终结算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其他经济纠纷时,剩余部分按规定返还乙方;该批次进场电梯金额的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业主验收通过后6个月内按规定支付给乙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未发生质量问题,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待验收通过后6个月内、业主返还到位后一个月内按规定据实返还;如发生质量问题,返修费用由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支付,不足部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或乙方返还已支付结算款。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3.5乙方应依法纳税,乙方在每期结算办理完毕5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且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与合同中乙方名称一致的发票专用章(如税务部门要求合同、发票等备案登记的,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3.6乙方因实施本项目而与第三方签订材料买卖或设备租赁合同的,若甲方同意代乙方支付材料款或租金,则在甲、乙、第三方(即与乙方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中发生经济关系的一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可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直接向第三方支付。

4.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对本工程进行工程审计的结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结算款中予以审减。

4.1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支付期限届满,甲方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结算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支付通知,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书面支付通知之日为乙方给予甲方的付款宽限期,该宽限期不计入甲方付款逾期之内,甲方亦不支付该宽限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4.2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票、保理、****点击查看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

5.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5 %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甲方可统筹支配该保证金并用于相关费用支出。经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最高返还已扣保证金的50%。在双方办理最终结算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其他经济纠纷时,剩余部分按规定返还乙方。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未发生质量问题,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质量保修期满、业主返还到位后一个月内按规定据实返还;如发生质量问题,返修费用由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支付,不足部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或乙方返还已支付结算款。

6.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13%),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点击查看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7.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8.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四、公告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5年 1 月14日14:00时至2025年1月14日17:00时,****点击查看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点击查看.cn/)下载公告。

五、报价单的递交

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14日17:00时 至2025 年1月 15 日17:00时。报价人应当****点击查看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p.****点击查看.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县城投﹒**壹号(南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白晓雨

电 话:132****点击查看6101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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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直梯
16.****点击查看0000
2
直梯
1.****点击查看0000
3
直梯
10.****点击查看0000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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