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时间:2025-06-18
项目名称 | 北川绿色数字化新能源产业示范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北川县**镇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93332.4 |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法定代表人 | *金铃 | |
联系人 | *金铃 | 联系电话 | 152****点击查看2002 | |
项目投资(万元) | 28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9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7-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基地)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点击查看电站(一区)、**电站(二区)以及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电站(一区)①储能电站区建设:包含储能设备、土建工程; ②生活区建设(汽车之家):休息室、餐厅等; ③充电站建设:直流充电桩购置及安装。用电系统、充电站围栏设备、检测维修设备等: 2、**电站(二区) ①储能电站区建设:储能设备、土建工程; ②综合服务区:洗车区、维修厂等其他配套;厚充电站建设:新能源电池购置、充电箱、其他配套设备、新能源充电智能检测、管理室等。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按照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采用加盖型运输车辆并在装运的过程中不要超载,装土车沿途避免洒落,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轮子的泥土去除干净,防止沿程弃土漫地,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同时施工应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建材洒落应及时清扫。与当地环卫部门紧密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 有环保措施: 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的居民的影响,工程在距居民区≤200米的区域内不允许在晚上十时至次日上午六时内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如必须采取夜间作业时,应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并公示公众;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方式、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固定式硬质围栏;加强施工期管理,防止因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鸣笛以及野蛮施工等带来的人为噪声污染。 | |
承诺:****点击查看 *金铃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金铃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