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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沙村团结路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兴****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区;
(2)工程建设规模:约27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不得****点击查看建设部或****点击查看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5年4月25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可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投标人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国泰新点软件电子交易服务平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fujian.****点击查看.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发布投标邀请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电话:138****点击查看3766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电话:189****点击查看4323
联系人: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