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船舶智造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资格后审】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新能源船舶智造基地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发布于 2025-08-21

招标详情

湖州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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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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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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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市绿色智能船舶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南****点击查看**区管委****点击查看中心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2-330552-04-01-377008)批准建设,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康山街道妙西港沿岸,**肖王山北路及肖王山路,南至规划高桥路,西至大漾路,北至妙西港。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约512亩,总建筑面积约1117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7261平方米,最大钢结构跨径约39米,共有厂房5幢,行政楼1幢,研发楼1幢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一个内河码头(含3个1000吨级泊位,参照内河散货码头设计兼具舾装功能)及一个港池,升船机工程约350吨级。

2.3招标范围:本次为一期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内容包含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跟审及结算审计)、后期测绘,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满足招标人需求为准:

(1)施工监理服务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工艺流水线建设监理、光伏及储能、智能产线、升船机、起重机等设备及材料采购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等的监理服务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采购监督、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内容(跟审及结算审计):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前期工程、房建工程、港池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水电安装、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水工建筑物、造船工艺、涂装工艺、舾装工艺、设备安装、室外配套工程、部分周边道路工程、升船机工程等所有工程的过程和成果审查及光伏及储能、智能产线、升船机、起重机等设备及材料采购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造价控制(技术变更、工程签证的审核、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审核等)。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并参与会商。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完成工程结算审计相关工作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3)后期测绘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后期过程中的原始地形测量、建筑密度预测、沉降观测、红线放样、土方测量、建筑验线、竣工地形、建筑面积实测、计容面积实测、建筑密度实测、建筑高度、消防测量、人防测量、绿地率测量、管线测量、地下空间、航拍、复核验收、办证入库等相关工作,并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成果报告,配合招标人后期办理相关证件。

2.4服务期:房建部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备案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水工部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其他部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验收合格及质保期结束为止。

2.5项目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要求。

2.6项目**工程造价:招标范围内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53563万元,本次招标标段全过程咨询服务费1447.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进浙备案“手续;

3.1.2 投标人具备工程造价服务能力;

3.1.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专业类别同时包含:工程测量专业、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1.4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履行本项目需求的能力;

3.1.5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须含工程监理)或工程监理业绩(注:1.仅指房屋建筑工程;2.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类型、工作内容等评审因素(未能体现以上内容的须同时提供经业主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辅助材料),否则不予认可;4.联合体承接的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投标人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投标人除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体现各方相关业绩的内容;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1.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1.7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工作,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项目负责人的进浙备案”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3.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岗位

岗位要求

数量

服务阶段或服务期

出勤率(%)

(30日历天/月)

1

项目负责人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1

项目全过程服务

85

造价管理组

1

造价专项负责人

具备土木建筑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1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服务

85

2

专业造价组员(土建)

具备土木建筑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1

90

3

专业造价组员(安装)

具备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1

4

专业造价组员(水运)

具备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专业类别:水运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1

测绘管理组

1

测绘专项负责人

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1

施工后期阶段测绘服务

85

2

测绘组员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测绘作业证

3

90

监理管理组

1

监理专项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

各专业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85

2

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房建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4

90

3

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机电安装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1

4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市政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1

5

水运专业监理工程师

****点击查看运输部核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人社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水运工程****点击查看运输部联合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水运工程)监理资格。

2

6

房建、机电安装、市政、水运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岗位证书

(可承诺到场,投标时无需提供)

14

95

注:1、2020年2月28日发布“建人规[2020]3号”文件之前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仍可使用,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

2、如上述人员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专业可在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中体现。

3、以上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书,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

4、所有人员需1人1岗,不得兼任;

5、所有人员应按要求到位履约;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开工前需派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按要求全部到位与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投标时无需承诺;

7、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指监理专项负责人)有在监项目:√零个;□一个;□二个。

3.4其他要求:

3.4.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和**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点击查看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4.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3.4.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jy.****点击查看.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点击查看028 ;CA数字证书咨询请点击https://ggzy.****点击查看.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1日09时30分。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8日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公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南**新区康山街道二环西路200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2-****点击查看36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中南大厦b座10楼1001

联 系 人:杨中成、李军 电 话:158****点击查看0407、0572-****点击查看020

监督管理部门:****点击查看管理委员****点击查看发展局

地 址:****点击查看委员会1号楼508(红丰路1366号)

电话:0572-****点击查看675

8.软件技术支持

**市公共**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点击查看028

服务热线:0512-****点击查看8582

CA数字证书咨询请点击https://ggzy.****点击查看.cn/zhejiangnew/ca_system.html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附件(1)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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