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攀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

攀枝花市攀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于 2025-06-11

招标详情

攀枝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6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4条

立即监控

攀枝****点击查看防治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攀枝****点击查看防治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攀****点击查看委员会 (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 攀发改函〔2024〕1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市水利水电****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攀****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发改函〔2024〕17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点击查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

2.2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 16000平方米。拆除上世纪80年代初修建的东楼、南楼后,在原址**综合楼。**综合楼设门急诊部、放射科、特检科、检验科、实验室用房、地下停车场和300床位病房。

2.3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项目总投资:7100万元。

2.5 项目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阶段的监理

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标段投资额:7100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6月12日00时00分 至 2025年6月18日23时59分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点击查看.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州))(网址: http://www.****点击查看.cn )—“登录”—“ **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市水利水电****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 **民祥巷80-2号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雷博麟

电 话: 183****点击查看87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民祥巷人民街80号3栋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邓先生

电 话: 0812-****点击查看2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市金海支行

账 号: 9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060029

2025 年 6 月 11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