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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镇漫江十队搬**置房项目施工 | ||
**市**区**镇漫江十队搬**置房项目施工(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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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镇漫江十队搬**置房项目施工(一期)
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市**区**镇漫江十队搬**置房项目施工(一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8月1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
一、答疑内容
1、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类似项目业绩(2 分):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1 项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1、请问,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此项加分认定的时间是否****点击查看机关盖章的时间为准 2、请问建筑装修、建筑加固、建筑改造等是否符合一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答:1、以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时间为准;2、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包含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澄清修改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地址:**市**区**镇 | 地址:**市**区西南街道赤岗路75号之6(二层) |
联系人:卢先生 | 联系人:陆先生 |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9708 |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8648 |
2025年8月11日 |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