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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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
2.标段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建设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附表1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现修改为:“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为民路9号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沈文文
电话:183****点击查看7718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城南润都壹品城16栋1单元201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仲召辉
电话:136****点击查看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