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公共**交易工程建设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工程建设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现变更为:“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其他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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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