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项
第1条(4)修改为:结算及支付方式:现汇支付。结算开具发票后30天内支付已结算金额的95%货款,剩余5%(其中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供货履行完成满6个月,待双方确认产品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第2条报价表说明中6修改为:乙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结算审批完成后甲方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货款的95%,剩余5%(其中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供货履行完成满6个月,待双方确认产品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