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其他
7.1 根据《关于加快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6〕30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7.2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的内容附件,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7.3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执行《**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烟建建管〔2026〕3号)。
7.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招标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
7.5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市****点击查看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点击查看700,邮箱:****点击查看@163.com,地址:**市**区县府街186号。
7.6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点击查看**公司,联系电话0535-****点击查看611、****点击查看613。
7.7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