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份数、装订、密封等要求,第1条: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副本分别密封递交。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一份”,与说明13.2 “纸质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不一致,以哪个条款为准
答复:以前附表说明为准。
2.合同第七条第7.3条款:“按项目方确认的构件实际体积结算”。与第七条第二、三款“结算时间:每月25日办理结算对账,结算方式:构件生产运输至现场的供货方量和安装方量乘以合同单价“。不一致。按一般惯例计量方法是:预制构件以体积立方计量,除门窗、框洞外,另需扣除空心板的空洞体积及单个**大于0.3㎡的孔洞所占体积,PC预制构件砼中预埋件、钢筋、预留孔、预留水电槽、预留套管、线管、线盒、剪力槽、保温板、填充泡沫板等体积不予扣除。
答复:不矛盾。项目确认构件体积也是遵循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约定的体积计算方法。详见《2018**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章节相应计算规则: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依附于构件制作的各类保温层、饰面层的体积并入相应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3.3、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三条第2款:项目概况中的“SJ-W膨胀抗裂防水剂”是否可以“源锦SY-K膨胀纤维抗裂防水剂”代替
答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