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点击查看办公场所工程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人工指数是依据《湖****点击查看管理总站关于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文件)0.9571调整。
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点击查看纪检部门 ,电话153****点击查看2227。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 **市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 153****点击查看300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桔**街道潇湘大道中段283号D栋401
项目负责人: 曾女士
电 话: 177****点击查看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