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佛路(玉泉寺至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段)道路改建工程(原并药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佛路(玉泉寺至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段)道路改建工程(原并药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4-18

招标详情

泰安市泰山区大津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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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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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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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佛路(**寺至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段)道路改建工程(原并药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佛路(**寺至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段)道路改建工程(原并药路)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8日09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进场交易编号:JQ-ZC-****点击查看0416-01

项目名称:泰佛路(**寺至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段)道路改建工程(原并药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345.00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市**景区大津口乡辖区内,起于****点击查看交界处(药乡森林公园)经马刨泉、小牛山口村、牛山口村、**岭,止于**寺泰佛路交叉路口,道路全长4.88Km,路面宽4-5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维修加固、路面铺设、管涵及板桥改造加固、喷涂道路标线、设置标牌标识、安装隔离防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3供应商须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 “信用**”(credit.****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无需通过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平台系统领取电子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采购文件。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点击查看.cn/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点击查看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0000。

四、加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9点00分(**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5月8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发布的媒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办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38-****点击查看188。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大津口乡大津口村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擂鼓石大街1号中天大厦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增鑫 电话:0538-****点击查看166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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