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玉泉镇圣母泉同心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绵竹市玉泉镇圣母泉同心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7-02

招标详情

绵竹市玉泉镇圣母泉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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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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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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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

****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采购人)委托,拟对**市**镇圣母泉**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市**镇圣母泉**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3.采购人:****点击查看

4.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其他资金约78.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市**镇圣母泉**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子项包含:a-****点击查看商铺,建筑面积331.08m2;b-****点击查看社区一层外墙翻新,康复工作站一层外墙翻新;c-总图及区域工程。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公共**交易(**)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cg.****点击查看.com/)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0.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

(3)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购买了采购文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网上(远程)办理:供应商报名时将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点击查看@163.com(报名资料递交以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介绍信中注明邮箱。报名费支付时,须备注报名供应商名称。

下载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点击查看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2.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的材料: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应当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报名信息登记表(应当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公共**交易(**)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cg.****点击查看.com/)网上发布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介绍信中提供的邮箱,代理机构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联系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0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川财规〔2020〕3号文件要求,采购文件为有偿获取,仅收取制作成本费用,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附件:1.介 绍 信

2.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

介 绍 信

****点击查看

兹介绍我单位XX等XX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XX(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XX)第XX包(如涉及包号填写)的采购文件事宜。

请与接洽!

单位名称:XXXX(盖章)

单位地址:XXXX

经 办 人:XXXX(签字)

联系电话:XXXX

邮 箱 号:XXXX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XXXX 年XX月XX日

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按以上格式内容出具介绍信,不得擅自更改或自拟格式。

****点击查看

报名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如涉及时填写)

单位信息

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座机电话:

经办人信息

授权代理人

姓名:

授权代理人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报名费用支付方式(付款请简单备注供应商名称)

扫码支付¨

现金¨

注:

1.请认真填写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反复核对。电话保持畅通,如因自身信息填写错误(如电话号码填写错误、电子邮箱地址填写不清难辨等)或关、停机等原因造成的责任由填写人承担,我公司概不负责;

2.请采购文件领取人认真核对所获资料,确认资料的完整情况;

3.电子邮箱为供应商认可的文件发送方式,供应商应尽自行接收和确认的义务,如文件夹发送到供应商自行填写电子邮箱而供应商没有接受、查看造成供应商不清楚文件内容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从****点击查看的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发来的邮件均视同收到。

采购文件购买人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开标室〔**省**市**路剑桥城13栋二楼213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点击查看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14日9:00(**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一、开标地点:****点击查看评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省**市**市**镇学府路17号

邮编:61820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7767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省**市**路剑桥城13栋二楼213号

邮编:618200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38—****点击查看109 传真:0838—****点击查看109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

机构号码:5802 账号:****点击查看53942

联行号:305****点击查看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