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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江**路185号1幢、
2幢、6幢、11幢、12幢申请改建和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函
****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园区的 ,房屋总楼层均为6层,房屋建筑面积62986.76平方米,产权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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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通过对存量非居住房屋改建方式,建设改造江**路185号1幢、2幢、6幢、11幢、12幢房屋为蓝领公寓项目,拟改建建筑面积:62986.76平方米,拟改建房间套数:2111间,提供约5000余张床位,其中多人间(多为6人间)736间,基础单人间1041间,改善型单人间334间。并计划将其中4000余平方米建筑改造为生活配套。主要服务于周边企业蓝领工人的集中式住宿。为使项目改建和营运合法合规,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管委会提出将 ,共5栋非居住房屋改建和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点击查看管委会原则同意将江**路185号1幢、2幢、6幢、11幢、12幢(拟改建建筑面积:62986.76平方米,拟改建房间套数:2111间。) 申报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对象为经开区属地企业员工。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由****点击查看公司负责改造和运营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规范执行,做好建筑和消防安全检测评估,要求企业加强管理,承担安全、治安的主体责任。我委将配合做好协调和保障工作并纳入属地化社会管理,履行监管职责。
12号)精神和**区改建转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此函达,望批准为盼。
1.关于**市**区江**路185号1幢、2幢、6幢、11幢、12幢改建和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书
2.沪(2020)松字不动产权第026909号不动产权证书
3.沪松房管公[2018]2号单位租赁房认定批复
4.沪松府办便函(2018)301号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