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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下列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县寿乡大道120号(邮编:5475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
请在信封、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
附件:**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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