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中“1.质量承诺(6分):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达到合格标准承诺函的得6分。
评审依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承诺函(格式自拟)。
2.质保期限(6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工程两年质保承诺函并提供钢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函的得6分,无承诺的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质保期承****点击查看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
1.质量承诺(11分):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达到合格标准承诺函的得11分。
评审依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承诺函(格式自拟)。
2.质保期限(11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工程两年质保承诺函并提供钢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函的得11分,无承诺的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质保期承****点击查看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不得分。
其余内容不变
****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8月13日